①原则上在同一学生类别、同等学力层次和规格之间转换。
②不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的不得转入。如符合专业有特殊招生要求,须出具相关证明。
③学生拟转入的专业若存在学位授予高校变更,其入学时间必须符合学位授予高校规定的学生范围。
④学习中心开设相应专业且教学进程相近。
⑤学生本人在开学后1周内向学籍所在学习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即可转专业。
⑥学生已获得的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分替换要求的课程考试成绩和学分仍然有效,并按实际成绩和学分记录。
⑦学生转专业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
⑧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不能转专业。
对于转学同时需要转专业的,需要同时满足转学和转专业的要求,既要求转入的学习中心有相应的专业且教学进程相近,符合转入专业对入学资格等方面的特别要求,也要求在同等学力层次之间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