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河北老年开放大学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要求,推进沧州开放大学老年教育办学体系的稳步发展,助力沧州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支持环京津康养产业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4〕13号)、《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并经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制定沧州开放大学老年教育培训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书法美术类、文史语言类、政教哲学类、公共知识类300元/课程/期;
二、舞蹈体育类、养生保健类、声乐戏剧类、生活休闲类、非遗文化类360元/课程/期;
三、智能技术类、一般器乐类400元/课程/期;
四、特殊器乐类(由学校提供乐器的课程)460元/课程/期。
本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开始执行。
以上为最高收费标准,参照河北老年开放大学收费标准制定。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6月29日,公示期32天。
沧州开放大学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