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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开放大学关于制定老年教育培训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 浏览次数:262 来源:不详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河北老年开放大学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要求,推进沧州开放大学老年教育办学体系的稳步发展,助力沧州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支持环京津康养产业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413号)、《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并经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制定沧州开放大学老年教育培训费标准如下:

书法美术类、文史语言类、政教哲学类、公共知识类300/课程/学期;

舞蹈体育类、养生保健类、声乐戏剧类、生活休闲类、非遗文化类360/课程/学期;

智能技术类、一般器乐类400/课程/学期;

特殊器乐类(由学校提供乐器的课程)460/课程/学期;

提高班600/课程/学期;

精品班750/课程/学期;

线上教学100/课程/学期。

本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以上为最高收费标准,参照河北老年开放大学收费标准制定。学校可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培养层次和教学方式等实际情况,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依据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此标准可建立每年5%-10%的动态调整机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6月29日,公示期32天。

                               沧州开放大学 

                               20245月29